自治區黨委十三屆四次全會審議通過《自治區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試行)》,旨在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據介紹,“三管三必須”被寫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后,我區結合實際,先后出臺了相關政策制度,對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行了積極探索。但從當前我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看,還存在個別行業責任鏈條壓得不實、安全監管邊界不清、新業態新領域安全管理存在盲區等問題。
《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堅持責權統一,堅持“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屬地監管為主的監督管理體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堅持“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為細化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明確新興行業領域監管職責,擰緊安全生產責任鏈條提供了解決途徑。
《實施細則》堅持精準定位,科學界定綜合監管職責。其中,應急管理部門承擔自治區安委會日常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地級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政策規劃制定修訂、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管理、統計分析和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進一步明確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行業管理之間的關系,推動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合力。
《實施細則》依法依規,進一步細化我區行業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明確行業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明確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檢查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并首次規定行業監管、行業管理部門對本行業領域事故安全防范負第一責任。
《實施細則》堅持全面覆蓋,清單化明確責任分工,對全區57個單位逐一列出298項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其中,新增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政法委等黨委工作部門,自治區民委(宗教局)、退役軍人事務廳等政府組成部門,銀川海關、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寧夏局等中央駐寧單位共19個部門(單位)職責;對商業綜合體、環保設施安全、特種設備目錄外的小型娛樂設施、電氣焊動火作業、校外培訓機構等行業領域細化明確了責任部門。
針對一些新興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問題,因沒有上位法規定,部門“三定”也沒有明確,《實施細則》借鑒學習外地經驗做法,堅持“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首次明確了醫養結合機構、休閑農業、休閑漁業、農家樂、密室逃脫、劇本殺、醫療美容機構、托育服務機構等新興行業領域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做到及時防范化解新業態、新模式產生的新風險、新隱患,織密“頭有人牽、事有人干、責有人擔”的安全生產責任網,確保安全生產要素全過程各環節“扣緊鏈”“不掉鏈”,消除安全監管盲區、空白和漏點,推動各部門、各單位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責、知責、擔責、盡責,齊抓共管,共同抓緊抓實安全生產工作。(記者 王婧雅 馬 楠)